若會員們的勞健保是投保在”職業工會”,那你們的投保身份屬於【第二類被保險人】,薪資所得免扣繳『補充保費』。
另外,演講費、顧問費、車馬費等之執行業務收入,亦免扣繳『補充保費』。
* 除了”免扣取對象”,凡是所得稅代號為: 50、9A、9B、5A、5B、5C、52、51之六大類所得都要被扣繳『補充保費』。
* 六大類所得包括: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1000140431號公告修正發布,自一○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 ||
投保薪 資等級 | 月 薪 資 總 額 (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 月投保薪資 | 日投保薪資 |
第 1 級 | 18,780元以下 | 18,780元 | 626元 |
第 2 級 | 18,781元至19,200元 | 19,200元 | 640元 |
第 3 級 | 19,201元至20,100元 | 20,100元 | 670元 |
第 4 級 | 20,101元至21,000元 | 21,000元 | 700元 |
第 5 級 | 21,001元至21,900元 | 21,900元 | 730元 |
第 6 級 | 21,901元至22,800元 | 22,800元 | 760元 |
第 7 級 | 22,801元至24,000元 | 24,000元 | 800元 |
第 8 級 | 24,001元至25,200元 | 25,200元 | 840元 |
第 9 級 | 25,201元至26,400元 | 26,400元 | 880元 |
第 10 級 | 26,401元至27,600元 | 27,600元 | 920元 |
第 11 級 | 27,601元至28,800元 | 28,800元 | 960元 |
第 12 級 | 28,801元至30,300元 | 30,300元 | 1,010元 |
第 13 級 | 30,301元至31,800元 | 31,800元 | 1,060元 |
第 14 級 | 31,801元至33,300元 | 33,300元 | 1,110元 |
第 15 級 | 33,301元至34,800元 | 34,800元 | 1,160元 |
第 16 級 | 34,801元至36,300元 | 36,300元 | 1,210元 |
第 17 級 | 36,301元至38,200元 | 38,200元 | 1,273元 |
第 18 級 | 38,201元至40,100元 | 40,100元 | 1,337元 |
第 19 級 | 40,101元至42,000元 | 42,000元 | 1,400元 |
第 20 級 | 42,001元以上 | 43,900元 | 1,463元 |
備註 | 一、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3,500元(13,500元以下者)、15,840元(13,501元至15,840元)、16,500元(15,841元至16,500元)、17,280元(16,501元至17,280元)及17,880元(17,281元至17,880元)五級,其餘年滿十六歲以上被保險人之月投保薪資,應依本表所適用之等級覈實申報。 二、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1,100元(11,100元以下者)及12,540元(11,101元至12,540元)二級,其薪資總額超過12,540元者,應依前項規定覈實申報。 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6,000元(6,000元以下)、7,500元(6,001元至7,500元)、8,700元(7,501元至8,700元)、9,900元(8,701元至9,900元)、11,100元(9,901元至11,100元)、12,540元(11,101元至12,540元),其薪資總額超過12,540元者,應依第一項規定覈實申報。 四、本表投保薪資金額以新臺幣元為單位,日投保薪資金額角以下四捨五入。 | ||
請領要件
請領年齡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
民國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出生年次 | 46 年以前出生 | 47 | 48 | 49 | 50 | 51 年以後出生 | |||||
給付標準
依下列 2 種方式擇優發給: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
* 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第 2 式較有利。
* 舉例: 陳先生為45年出生, 60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5 年又 5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5+6/12) × 1.55 %= 17,608 元
展延年金
每延後 1 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增給 4 %,最多增給 20 %。
舉例: 上述陳先生繼續工作延至 63 歲退休,保險年資 38 年又 3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8+4/12 )× 1.55 %=19,012
19,012×( 1 + 4 %× 3 )= 21,293 元 。
減額年金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惟尚未符合本條例所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條件者,得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每提前 1 年,依原計算金額減給 4 %,以提前 5 年請領為限。
舉例:上述陳先生 57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2 年又 11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其欲提前 3 年請領老年年金。
每月年金金額: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3 × 1.55 %=16,368
16,368×( 1 - 4 %× 3 ) = 14,404 元 。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宣導內容
一、 補助資格及額度:
(一)第一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2。
(二)第二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而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1/4。
註:補助額度案例說明
以在鄉(鎮、市、區)公所投保之保險對象為例,每人每月應繳自付保險費659元,合於前述第一級者補助330元;第二級者補助165元。
二、補助範圍:
(一)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時,除補助本人外,依附其投保之眷屬全數納入補助範圍。
(二)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眷屬身分投保者,僅補助其本人。
三、補助期限:
(一)98年6月1日前申請者,認定符合補助資格後,自98年6月開始補助;98年6月1日以後申請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自申請當月開始補助。
(二)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參照國民年金保費補助以2年為限,屆期應重新辦理資格認定;惟於補助期間如喪失資格即停止補助。
四、申請方式:
(一)98年5月15日起健保局所屬各地分局及聯絡辦公室將提供申請表件供民眾索取或自該日起自健保局網站(www.nhi.gov.tw)下載申請表件。
(二)已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者,健保局將主動取得資料辦理後續健保費補助事宜,民眾不須重複申請。
(三) 如有疑問,請撥健保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洽詢。
以上是取自:中央健慶保險局東區分局網站







上個月就知道有健保局的補助了,可是一直認為[補助]是弱勢家庭+單親家庭+原住民等等才有的福利,所以一直 遲遲沒有辦理的想法,
直到
今天 工會小姐 跟我說: 建議我去辦理這一項補助
才馬上跑去健跑局問個清楚
原來辦理補助並沒有想像中的這麼難
呵呵有補助...就加減申請囉.
建議各位 可以去申請看看 (申請表可到工會拿或是健保局拿)
因為一旦申請通過之後
就可以優惠健保費二年
真的是---少支出就是賺到了







有申請補助就有機會*沒申請連補助的機會都沒有